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通知)
常办通〔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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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矿社区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各单位: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争创全省经济十强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要求,要进一步整合全市外宣资源,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宣传、推介常宁的力度,为建设更加美好新常宁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尽心竭力开创常宁科学发展新局面、树立和谐奋进新形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原则,准确把握新闻宣传的导向
一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展示和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二要坚持质和量并重、突出质量,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水平。要抓住“快”“新”“深”三字要诀,集中力量在有影响的媒体上多发表有份量、有影响的稿件。三要把握“度”。对中央和省、衡阳市及本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要成就、重大典型等的报道,要与有关规定、要求和安排一致,需要按规定报审的,必须事前报相关部门审定,不得随意报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多从积极的、建设性的角度进行引导;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报道,要严格把关,坚决不让其有传播渠道。批评性报道必须向市委新闻发言人报审;市内媒体的重大选题,新开辟敏感性强的热门话题、专题、专栏或栏目调整等必须向市委宣传部或有关部门报审。四要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宣传任务要量化到人,责任到人;敏感事件的报道和重大问题的宣传报道,必须统一口径,实行“谁出错,追究谁”的审稿制。
二、要注重协调,加强与主流媒体密切合作
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外宣工作机制,确立专人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做好与市外宣办及中央、省、衡阳市主要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要为全市开展的各项外宣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中央、省、衡阳市等媒体来常宁采访的接待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多挖掘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向中央、省、衡阳市级媒体推介宣传。要加强与主流媒体密切合作,有条件的单位要选择适当时机,向市委新闻发言人申报,邀请市外主要媒体来常宁采访,策划推出重点报道。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新闻宣传工作的合力
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市委宣传部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新闻宣传和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制定计划,注重策划,强化调度,确保全年宣传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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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