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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常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通告
2016-02-17 16:16:39 字号:

 

 

 

登记号:CNDR-2012-00029

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常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听证会的通告

常政通〔201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基准地价应当定期确定和公布,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经研究,我市拟定于12月下旬在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常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凡年满18周岁并对城镇基准地价有所了解且愿意提出见解的城区公民,可选择登录常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122717时。届时,市国土资源局将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15名正式代表参加听证会

门户网站:www.cngtzy.gov.cn     联系人:张黎

联系电话:0734-7211771  7242720

电子邮箱:793778989@qq.com

地    址: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群英西路126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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