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夏秋征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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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征兵,即调整为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 常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
2013年调整征兵时间后,征兵政策作了哪些相应调整?
问:2013年调整征兵时间后,征兵政策作了哪些相应调整?
答:针对调整征兵时间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实现多征集高素质青年的目标,今年征兵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一些现实急需、条件成熟的政策规定作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
(1)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2)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3)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提前在高校开展征兵,在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员工作,最大限度地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
三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
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
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其中,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习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参军。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男青年身高在162cm以上,女青年身高在160cm以上。
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陆勤岗位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报名办法:应征男青年7月30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在校大学生到学校武装部或有关部门报名。应征女青年在8月5日18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义务兵服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2013年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政策规定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政策作出重大调整。近日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记者: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林双先:今年的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各地可根据适龄青年及其家长对第一年调整征兵时间心理准备不足的实际,灵活掌握体检起止时间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进度。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记者: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林双先: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福州、厦门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征集初中生比例控制在18%以内,全省征集大学生比例要达到28%以上。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记者: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林双先: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记者:如何正确认识国家征兵政策调整改革的重大意义? 林双先:征兵时间调整,创建青年学生“校门”直通“营门”的时间窗口,有利于征兵工作与大学生毕业分配的紧密衔接,有利于依托国家教育发展成果,征集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兵员整体结构和素质,为加速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同时,优秀青年通过到部队培养锻炼,回到地方后更有机会成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骨干队伍,也有利于缓解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压力大的局面,实现军地互利双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记者: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林双先: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记者: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林双先:主要经过以下程序:一是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分别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二是初审、初检。离校前,学生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三是实地应征。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组织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学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记者:大学生网上报名预征有哪些好处,没有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林双先:大学生网上报名预征主要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大学生可自行上网报名打印有关表格,简化了办事程序,既方便又省时。二是大学生网上报名后在学校参加初检、初审,合格者直接确定为预征对象,不再前往基层兵役机关办理兵役登记手续。三是在入学前户籍地应征的,在政治审查时无须再到就读高校办理政审协查手续,其现实表现以《登记表》审查意见为准。四是通过学籍信息比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条件。五是网络系统可提供免费政策解读信息、提醒征集对象及时应征等服务。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没有经过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记者:关于大学生入伍,我省有哪些优待安置政策? 林双先: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对相关优待安置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应征入伍的外省籍在校大学生,退伍后回高校复学毕业且在福建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就业地办理落户。近期,国家和我省还将陆续出台征集大学生入伍的相关优惠新政策。 记者:今年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林双先: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也可登录福建国防教育网(网址:http://mil.fjsen.com)查询。 2013年大学生参军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国防部今年对高校大学生入伍参军实施五大优惠政策: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有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优先参军政策 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考研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 在读期间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的学生实施代偿。对于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者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本息高于六千元的,按照每年六千元的金额实施补偿或者代偿;低于六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施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六千元的,按照六千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六千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就业安置优惠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大学生征兵系统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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