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的《禁火令》。
《禁火令》明确规定了禁火期与禁火区域: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为禁火期;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以内为禁火区域。在禁火期内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野炊、烤火、玩火、放孔明灯;严禁进山狩猎;严禁炼山、烧田坎草、烧火土灰及其它生产性用火。
《禁火令》同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迅速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火警电话:723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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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