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我市文艺精品创作,根据《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常宁市委宣传部关于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办发【2013】10号),市文艺精品创作评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常宁市第二届文艺精品奖评选活动。经初评、复评及评委会最终审定,评选出15件获奖作品。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入选作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宁宁;联系电话:0734—7240803
常宁市文艺精品创作评奖委员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本届文艺精品奖获奖名单
一、歌剧类(1个)
歌剧《瑶寨情》(常宁市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中青年戏曲演员折子戏和新戏小戏比赛获得一等奖。
二、文学类(3个)
1、诗歌《雁雨寺》(曾小春)在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诗词曲类获得优秀奖。
2、诗歌《赋得家乡春色》(肖红妹)在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诗词曲类获得优秀奖。
3、诗歌《孟春过天堂山》(廖书辉)在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诗词曲类入围。
三、木雕类(1个)
木雕《木雕.双龙戏珠》(滕恩德)在第十四届工艺美术大师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获得优秀奖。
四、书法类(3个)
1、书法作品《礼器杯系列》(雷耀华)在“梦桥杯”湖南省首届百强残疾人艺术精英选拔大赛获得二等奖。
2、书法作品《行草书法》(彭阳球)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二等奖。
3、书法作品《小楷》(雷耀华)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三等奖。
五、舞蹈类(1个)
舞蹈《瑶女出嫁》(星海艺校)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总决赛获得特等奖。
六、表演唱类(1个)
表演唱《让我们乐起来》(文化馆)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总决赛获得二等奖。
七、摄影类(2个)
1、摄影《白沙烧饼》(罗荣)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一等奖。
2、摄影《天堂山人家》(尹春华)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三等奖。
八、美术类(3个)
1、版画《小老板》(吴霞)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一等奖。
2、美术作品《飘香的记忆》(周福明)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三等奖。
3、美术作品《早春》(周建华)在衡阳市“欢乐潇湘”暨“和风衡州”群众文化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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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