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招聘协辅警10名,限女性。
二、招聘岗位设置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责任心强、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沟通能力;
(三)具有电脑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一般word、excel文档,会发电子邮件;
(四)品行端正、行为良好、执行力强;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56cm以上;
(六)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熟悉常宁地形地貌,懂本地方言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曾因违反协辅警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 10 日起至 9月 18 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到常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东一环市公安局710房间)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三)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湖南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笔试地点设常宁市公安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普通话测试(100分):现场朗读一段文字,测试普通话是否标准,口齿是否流利。普通话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五)计算机操作测试(100分):在规定时间内打完一段文字,制作简单excel表格,利用电子邮箱发送文件。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六)体检:由常宁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审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公示:政审结束后,常宁市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每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但不含“五险”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
六、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
报名联系人:陈莉莉、张贯日 咨询电话:7397998、7397658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
学 历
|
|
学 位
|
|
|||||||
身 高
|
|
视力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婚姻状况
|
|
|||
现居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所在地址
|
|
|||||||||
本
人
简
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学校)、职务
|
||||||||
|
|
|||||||||
|
|
|||||||||
|
|
|||||||||
|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电话
|
||||||
|
|
|
|
|||||||
|
|
|
|
|||||||
|
|
|
|
|||||||
政工室
初审意见
|
|
|||||||||
市局审核意见
|
|
来源:常宁市公安局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