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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将每年新增预算养护乡村公路
2015-09-19 09:26:49 字号:

  本报讯“市财政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不低于国省补助资金的40%落实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配套资金。”“乡村公路沿线农民建房,市规划、国土部门在行政审批或许可前,应充分征求市交通部门意见,确保符合公路法有关要求,避免新增道路安全隐患。”……湖南省常宁市政协近日就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召开专题协商会。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等惠农项目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显著,但建设标准低、缺乏配套设施、后期养护不到位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已成为交通部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都关注的难题。常宁市目前共有乡村公路1500公里,线长面广,由于乡镇公路无日常管护机构、缺乏公路养护设备和人才、养护资金严重不足等因素,乡村公路边修边烂、无钱维修的问题日益凸显。协商会上,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公路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但实际上日常维护几乎成为交通部门一家的事。”

  经过协商,市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承诺,将从明年起按上级要求足额落实全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配套资金,在目前基础上每年新增乡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预算。市规划、国土、交通等部门在会上形成一致意见,将联合下发文件,制定审批程序,明确乡村公路沿线农民建房审批和许可之前,务必征得交通部门同意。对于委员们的其他有关建议,副市长刘国荣表示,市政府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确保全市乡村公路管养工作良性发展。

来源:人民网

作者:崔建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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