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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2016-02-19 17:16:15 字号:

  登记号:CNDR—2015—01013

  常政办发〔2015〕17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为了确保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湘政发〔2012〕46号、湘政函〔2010〕54号、衡政通〔2013〕10号、衡政〔2010〕15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

  该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到我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青年村;松柏镇清水村、紫山村、燕形村、双林村;烟洲镇新龙村,根据衡政通〔2013〕10号文件区片划分标准,青年村属一区,清水村、紫山村、燕形村、双林村属二区,新龙村属三区,各区片标准如下:

  (一)一区征地标准

  1、水田按45000元/亩计算。

  2、旱地、园地按36000元/亩计算。

  3、林地按22500元/亩计算。

  4、宅基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沟渠按45000元/亩计算。

  5、荒山、荒地按22500元/亩计算。

  6、裸地按13500元/亩计算。

  (二)二区征地标准

  1、水田按38000元/亩计算。

  2、旱地、园地按30400元/亩计算。

  3、林地按19000元/亩计算。

  4、宅基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沟渠按38000元/亩计算。

  5、荒山、荒地按19000元/亩计算。

  6、裸地按11400元/亩计算。

  (三)三区征地标准

  1、水田按33000元/亩计算。

  2、旱地、园地按26400元/亩计算。

  3、林地按16500元/亩计算。

  4、宅基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沟渠按33000元/亩计算。

  5、荒山、荒地按16500元/亩计算。

  6、裸地按9900元/亩计算。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类别等级分为钢混一级、钢混二级;砖混一级、砖混二级;砖木一级、砖木二级;土木、棚屋等,补偿采取结构+装饰+设施定价,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三、青苗补偿费:详见附表4

 

  附表: 1、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结构、装(修)饰、设施补偿费标准 附表1 .doc

  2、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的户外设施补偿费标准 附表2.doc

  3、集体土地上拆迁其他补偿标准 附表3.doc

  4、集体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附表4(1).doc     附表4(2).xls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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