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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2016-07-05 11:55:23 字号:

  登记号:CNDR—2016—01012

  常政办发〔2016〕12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拆迁补偿方案

  2015年12月28日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2015〕政国土字第2220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方案。

  一、基本情况

  拆迁范围:已批准的勘测定界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它设施。

  二、安置方式

  依据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本项目采取迁建安置方式予以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执行。详见附表。

  四、奖励

  被拆迁人在规定腾地日期前完成拆迁腾地的,按其房屋拆迁补偿总额(不含补贴、附属设施及过渡费等)的6%进行奖励。

  房屋结构补偿标准等附件(1-3).下载docx

  附件:

  1、房屋结构补偿标准

  2、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3、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发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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