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通〔2017〕2号
随着气温的降低和春节的临近,全市用电量不断攀升。尤其是春节期间用电负荷将大幅增加,电网负荷进一步加大。为确保常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用电采取调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直机关和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减少大功率设备的使用,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对亮化工程停止供电。
二、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在用电高峰时避免使用大功率电器,努力减少电器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间。
三、所有公共场所要尽量避免使用空调、取暖炉等大功率电器,自觉控制取暖设施负荷,必要时停止使用,确保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四、广大企业要强化节电措施,明确节电目标,严格控制非生产性用电,严格执行错峰避峰措施,主动让电于民。
五、各电力重点用户要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对存在问题的配电设施要迅速整改,确保安全运行。需重点保电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自备发电设备,用作应急之需。
六、各用电单位要严格执行用电规定,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检查,对不执行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017年1月19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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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