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湖南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湖宣电〔2017〕11号)要求,现将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作品范围:
凡2014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15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在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均可申报参评。
评选要求:
1、参评的戏剧作品公开演出场次不得少于30场。
2、参评的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必须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有较高收视率,电影必须公映并产生好的反响。
3、参评歌曲必须已经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或在舞台上演出。
4、参评的图书须有广泛的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1万册。
5、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播出。
二、申报材料
每件作品申报表及主要反响材料一式15份。戏剧、电影、电视剧每件作品报送DVD碟2套,每台戏剧报送剧本一份。广播剧、歌曲报送CD1套(歌曲不要报送MTV),每部广播剧报送文学剧本一式5份,每首歌曲报送歌词、曲谱一式15份。每种参评图书报送样书5套,材料一式10份,申报材料应包括组织生产情况、图书简介、专家读者评价、社会反响、发行数量等内容。申报材料统一适用A4纸规格打印。申报材料一律不退换还,请自留备份。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于2017年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文体广新局文艺股,联系人及电话:刘丽荣15173449216;文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双胜13873494260。
来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