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常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曾庆意副检察长为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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