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潭派出所民警联合曲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由市社区重点部位巡防时,发现居民雷某某在燃放烟花爆竹,上前制止其行为后,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违法行为人雷某某在明知该通告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购买了烟花爆竹在特定区域内燃放,遂对该女子进行依法拘留。”宜潭派出所民警张经珑说道。
经查明,该女子违反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违反禁燃规定,应该做一个合法的公民。”违法行为人雷某某说道。
记 者:李政民
编 辑:李洋源 刘姝彤(实习)
二 审:袁丹
三 审:刘朝文
新闻热线:0734-7221155
投稿邮箱:XMT19176751553@163.com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下载“大义常宁”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政民
编辑:刘姝彤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