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清明时。4月3日15时许,常宁市水口山公安分局接到“衡阳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山上扫墓时烧纸钱引发山火。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走访,很快便锁定了违法行为人钟某高(男,48岁,水口山镇人)的身份。民警随即做钟某高思想工作,规劝其主动投案。当天下午17时许,违法行为人钟某高到水口山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经查明,钟某高违反政府禁令,在水口山镇新同村汪家山一处墓地扫墓时烧纸钱不慎引发山火,致使汪家山过火面积达2亩左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钟某高决定行政拘留五日。
来 源:常宁公安
编 辑:刘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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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宁公安
编辑: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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