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妨害社会管理案,依法行政拘留3名违法行为人。

板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山上扫墓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引发山火,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调查走访,很快便锁定了违法行为人为鸡公塘村的陈某某、太坵村的吴某某和五坳村的张某某。通过几个村的村干部做其思想工作和公安机关强大的工作压力,三名违法行为人投案自首,并到现场进行指认。
板桥派出所所长雷钧丞: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陈某某和吴某某在墓地祭祀时,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用火不当引发了山火,造成了山林面积的大量损毁,现我局依法对张某某、陈某某和吴某某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今天我在山上扫墓烧纸钱引起火灾,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公安机关提醒,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提高防火意识,一旦引发火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板桥派出所所长雷钧丞:如因用火不当引发山林火灾,公安机关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李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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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政民
编辑:曾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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