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记者从常宁市城区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调度会上了解到,城区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处理费从自来水收费项目中剥离,转为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征收,并按实际占用场地面积计收。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程序到位,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收费工作。要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据实、精准地划定城区各经营场所的收费面积、定价,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征收,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合情合理。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做好我市城区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周泉、阳永军参加。
记 者:陈瑶
编 辑:汪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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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刘朝文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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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瑶
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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