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政府组织法院、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司法局、信访局、自来水公司、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对东方水岸明珠小区A3栋北侧围墙依法进行拆除。
据悉,此处围墙存在侵害了隔壁居民的相关权益。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由我市政府拆除。相关部门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同时,依法依规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市领导阳永军参加。
记 者:刘希
编 辑:李洋源
二 审:袁丹
三 审:刘朝文 胡敏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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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希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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