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从全市2024年秋季中小学校开学收费工作协调会上获悉,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区分公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分类管理。公办实行政府定价,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将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市领导曹阳参加。
记 者:刘希
编 辑:李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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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希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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