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保证我市城区供水事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1月9日,常宁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讨论。
听证会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说明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申请依据及理由。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介绍了我市自来水公司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市发改局商品价格股介绍了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听证方案。各听证代表就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局和申请单位代表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陈述解释。
我市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5年执行,至今已有10年未做调整,随着国家对饮用水水质标准、考核标准的提高,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扩大,材料价格、人工单价上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性降费等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成本呈上升趋势,已经制约供水企业的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周边县市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等因素,拟定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83元/M³调整为2.35元/M³,上调幅度为28.42%。拟定非居民用水价格由2.74元/M³调整为3.52元/M³,特种用水价格由7.32元/M³调整为9.4元/M³。对城区特困户、低保户等低收入家庭仍实行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对三胎家庭用户减免5吨水每月的政策。
会议原则同意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初审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年后执行。
“对企业而言,有利于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服务品质,对我们广大居民而言,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能够用上、吃上安全水、放心水、满意水。对社会而言,可以提高广大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合理利用好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市第二中学校长胡绳说道。
会后,市发改局将充分听取听证会代表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在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各方利益、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区自来水价格调价方案,确保整个调价过程科学、合理、有序,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卫生、洁净的自来水。
副市长刘新华参加。
记 者: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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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欢
编辑:曾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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