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来常调研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刘帅,衡阳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勇,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一花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瑶园生态公司有机茶基地、兴华农业茶叶加工厂、天堂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岭镇石山村乡村民宿、湖南亿宏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我市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自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塔山瑶族乡、西岭镇评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了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年收入破百万元的富裕村达16个,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总收入达9196.75万元。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基层造血功能,鼓励村集体盘活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通过村强带动民富。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人才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引进、扶持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要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充分发挥“一法一条例”在乡村振兴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王志华、谭方平、吕晓毛、胡凡参加。
记 者: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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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欢 李志虹
编辑: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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